【文/顧爾德】 

李慶安因為雙重國籍案,吳淑珍因為貪污洗錢案,同一天前後出庭。兩位女士都為了涉案而向社會道歉,但是她們的道歉都一樣不乾不脆。

李慶安向選民道歉,因為「造成大家不安,造成大安區選民的影響以及國民黨的傷害。」不過,即使美方提出清楚的官方說明,她還是不承認有美國國籍,還想要司法能還她清白。她感嘆擔任十四年公職白費了青春,她依然不願鬆口要返還十四年的薪資。

吳淑珍終於出庭應訊,她也公開道歉,理由是「社會付出龐大成本」,以及「牽連許多無辜的親朋部屬」。她說自己會反省介入這些案件,但出庭時還在抱怨好友蔡美利姐弟從中A錢獲利出賣她;還是堅稱她拿到的政治獻金,不是貪污所得。 

李慶安忘了一點,十四年公職是她熱中的事業,她能擁有這麼令人羡慕的事業,除了她自己的努力之外,還有她擔任黨國大老的父親庇蔭,此外,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:她隱瞞了自己擁有美國國籍一事。試想:如果李慶安競選議員、立委時坦承她拿到美國國籍,她有辦法當選嗎?她有機會「浪費青春」嗎?

李慶安的道歉像在抱怨選民不感激她十四年來的貢獻,社會不知恩圖報,還想入她於罪、想要回她十四年辛苦的所得。不過,她迴避了一個最基本的政治誠信問題,她忘了選民投票給她等於是和她簽訂契約,而這個契約之所以成立,是因為她提供給選民不清不楚的資訊。 李慶安沒有權利抱怨十四年青春白費,她應該暗自僥倖騙到了十四年的舞台,讓她個人的事業可以發光發熱。

吳淑珍的避重就輕更嚴重。她和蔡美利姐弟共牟不當利益,卻對這對姐弟暗摃金錢,生氣不已,之前還說要「殺了他」。她覺得蔡美利姐弟背叛她,卻沒有想到人民對吳淑珍自己的背叛人民更有理由生氣,那豈是一句「會反省」就可以交代過去的! 「牽連許多無辜的親朋部屬」讓吳淑珍感到抱歉,但她有沒有反省:那些被牽連的部屬在整個被調查羈押的過程中,曾感受到第一家庭的關切之意嗎?第一家庭一心祇想為自己的子女脫罪,有想到這些部屬可能需要保釋金、需要錢請律師? 被吳淑珍匯出國的是「政治獻金」、「是扁家自己的錢」。如果是政治獻金,捐獻者就是希望受贈者用在政治、用在公共事務上,怎麼會跑到扁家自己的國外帳戶?為了圓這種邏輯不通的謊,之前還扯出「海外建國基金」這種幌子企圖掩飾。民進黨財務年年困難,不先在國內鞏固黨本,還想著未來建國大業,支持者真的會笨到相信嗎? 

吳淑珍透露出最可怕的心態是:這些錢是我們家的,是我們應得的。同樣的,李慶安認為她十四年政治事業是應得的,十四年的收入是她對社會付出所得到代價。彷彿是選民欠這兩位女士,她們沒有欠選民。

面對法律審判,我們不期待兩位女士會坦然認罪;但是當這兩位長期從事政治事業的女士,在面對政治道德時,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犯了嚴重錯誤,我們就可以瞭解,台灣的政治倫理已被敗壞到何種程度。

是啊!  我同意這些看法.  並且很質疑李慶安十多年下來的生產毛額竟然有上億.  她有那個能耐嗎?  沒有爹蔽蔭  誰鳥她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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